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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

音乐,广义而言,就是指任何以声音组成的艺术。英文Music一词源于古希腊语的μουσική(mousike),意即缪斯(muse)女神的艺术。而中文的音乐二字,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解释为“音,声也。生于心,有节于外,谓之音。”认为音乐和声音的区别,在于音乐需要透过人心去想像和创造。

音乐可分为创作、演奏、聆听三个过程,在不同文化和社会,对于音乐的过程及其重要性都有不同的理解。

音乐的主要元素有音高、节奏和音色。音乐可以分为不同种类,但每种种类的区别常常是含糊和具争议的,而不同种类的音乐会不同程度地强调或忽略某些音乐元素。至于何谓声音,或者乐音和噪音的区别,则没有公认的标准,也因着文化与社会背景而有所不同。许多在当时代具突破性或前卫的音乐被时人批评为“非音乐”,例如贝多芬的大赋格以及早期的爵士乐等等。但近代有不少音乐家不认同传统的理解,例如二十世纪美国作曲家约翰·凯吉认为任何声音和静默皆是音乐。

音乐可以用乐谱描述,依据乐谱演奏,但也有不少音乐类型如民歌或爵士乐是由演奏者即兴创作的。乐谱作为一种符号的语言,只能描述声音的属性或指示演奏所需的技巧,却无法记录声音本身。因此在录音技术出现之前,欣赏音乐必需现场聆听,或自己亲身参与演奏。传统上欣赏音乐有特定的场所,从古时的宫庭、教堂、庙宇到今天的音乐厅、酒吧等等。十九世纪末,留声机的发明令声音可以记录和复制,改变了欣赏音乐的模式;一般认为录音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