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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指

我们每个人,都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,永不离身。

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,各有不同的姿态,各具不同的性格,各有所长,各有所短。

大拇指在五指中,形状实在算不上美。

身体矮而胖,头大而肥,构造简单,比人家少一个关节。

但在五指中,却是最肯吃苦的。

例如拉胡琴,总由其他四指按弦,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;

水要喷出来,叫他死力抵住;

血要流出来,叫他拼命按住;

重东西翻倒去,叫他用劲叮住。

要读书了,叫他翻书页;

要进门了,叫他揿电铃。

讨巧的事,却轮不上他。

例如招呼人,都由其他四指上前点头,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。

给人搔痒,人舒服后,感谢的是其他四指。

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。

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,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。

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,却比大拇指复杂。

拿笔的时候,全靠他推动笔杆;

遇到危险的事,都要由他去试探或冒险;

秽物、毒物、烈物,他接触的机会最多;

刀伤、烫伤、轧伤、咬伤,他消受的机会最多。

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“机敏”,打电话、扳枪机必须请他,打算盘、拧螺丝、解纽扣等,虽有大拇指相助,终是以他为主。

五指中地位最优、相貌最堂皇的,无如中指。

他居于中央,左右都有屏障,他个子最高,无名指、食指贴身左右,像关公左右的关平、周仓,左膀右臂,片刻不离。

他永远不受外物冲撞,所以曲线优美,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的幸福。

每逢做事,名义上他是参加的,实际并不出力。

他因为身体最长,取物时,往往最先碰到物,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,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,让大拇指、食指去出力,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。

无名指和小指,体态秀丽,样子可爱,然而,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。

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、蘸药末、戴戒指。

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,只是掏掏耳朵、抹抹鼻涕而已。

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,在丝竹管弦上,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别人。

舞蹈演员的手指不是常作兰花状吗?

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。

除了这等享乐的风光事以外,遇到工作他们只是其他手指的附庸。

手上的五指,我只觉得姿态与性格,有如上的差异,却无爱憎在其中。

手指的全体,同人群的全体一样,五根手指如果能一致团结,成为一个拳头,那就根根有用,根根有力量,不再有什么强弱、美丑之分了。